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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第14次天降「玻璃雨」 社區居民苦不堪言
新北市三峽北大特區有社區,第14次降下『玻璃雨』!當地居民滿是無奈,31日下午玻璃碎裂再度從10樓高落下,宛如下雨一樣,聲響很大,甚至3分鐘前,還有行人通過,幸好沒砸傷人,但其實過去類似情況層出不窮,管委會和建商沒共識,官司還在纏訟。


地上滿滿一灘白白固狀的東西,拉近一看竟是玻璃碎片,再往高處一望,第10層樓第二片陽台玻璃帷幕破了好大一個洞,偏偏這已經是大樓第14次玻璃碎裂,附近鄰居全程目擊。

附近鄰居:「3分鐘之前就有差不多五個行人從那個下面通過,其中還有一個小孩,他們走得速度沒有很快,過了3分鐘之後,就看到(玻璃)像下雨一樣。」

再次天降玻璃雨,住戶住得心驚驚,鄰居也說驚險時刻就發生在那幾分鐘,幸好人沒事,但巨大聲響也讓他們紛紛出來查看。

附近住戶:「下來的碎片都差不多是一公分左右的碎塊,聲響很大。」

事發就在31日下午,地點位在三峽北大特區,偏偏社區一樓一整排全是店家,包括不動產、牙醫診所,還有快剪店,住戶擔心玻璃帷幕成了不定時炸彈。


里長:「里民當然會啦,他們都會跟我反應,那我們其實社區他也很擔心萬一砸到人,所以之前也有去貼公告。」

附近住戶:「這邊有一些幼稚園,是在這邊接送小孩上下學,現在都移到旁邊去。」


本日刷卡購物折扣建案101年就完工,前年2月媒體首度曝光,高樓層整片玻璃從天而降,監視器也拍下玻璃甚至差點砸中路人,急忙閃避,管委會也向建商提告公共危險及民事的損害賠償,去年每隔3、4個月就發生一次,官司至今仍在纏訟。

就算工務局介入,社區管委會及建商仍沒有共識,委託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鑑定報告,但目前問題還卡在判決,建商始終認為工法沒問題,遲遲不肯讓步,只是這玻璃一破再破,難道非得出人命才要解決嘛。


 防黑心食品氾濫 應由廠商舉證無害


【台灣醒報記者王淯意台北報導】將工業級碳酸鎂添入胡椒粉內,食品業者竟可鑽法律漏洞、被判無罪!2013年彰化縣進興製粉廠在其胡椒粉與蒸肉粉等產品內添入碳酸鎂,經衛生局查獲,被驗出有超標的砷含量,使得民眾人心惶惶。後經1、2審法院認定,進興製粉廠所添加的碳酸鎂,竟屬衛福部表列的可食用食品添加物,因此被判無罪。

對於食安法律闕漏,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表示,處弱勢的消費者在面對黑心食品時往往需自行負舉證責任,常求償無門;應該改由業者去證明其食品對人體無害,才可免於黑心食品業者鑽法律漏洞。

台灣食安問題層出不窮,從塑化劑風暴、頂新餿水油事件再到戴奧辛毒雞蛋,消基會譴責,台灣政府似乎沒有在公共衛生與食品安全製程與管理上學到教訓,現今食品安全在法律上的規範也未周全,以致台灣部分黑心食品業者能鑽取法律漏洞,形成業者間的模仿效應,逃避刑罰制裁,也使消費者權益健康受到損害。

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23日在記者會上,建議政府要追蹤化工廠生產的化學物質流向何方,並盡速列管具食安風險的化學物質,杜絕其流入食品製程內。他也表示,各縣市衛生局更應留意資本額較小的家族食品經營者,避免其成為食品業的治安死角。

以進興製粉廠的黑心胡椒粉案為例,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指出,進興製粉廠使用的「碳酸鎂」在1、2審法院認定上是符合衛福部表列的食品添加物(用於吸濕、避免結塊),並未違反食安法第15條的「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」,因此未被判罪刑。

他進一步解釋,經最高法院認定後,進興製粉廠添加的碳酸鎂,其紙袋外包裝明確標示「禁止食用於食品、為工業使用」且經查其碳酸鎂的砷含量也超標,但最後仍礙於其未違反食安法第15條的「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」,僅就其規格不符,予以行政處罰。

徐則鈺表示,食藥署雖將碳酸鎂列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,卻未特別區「工業用」或「食品用」,明明包裝上就顯示「禁止食用」,法院卻僅依文義上認定碳酸鎂是主管機關許可的食品添加物,而斷然做出判決結果。他以此為例,表示食藥署在食安法律上仍有漏洞,政府應明確禁止非可用於食品的添加物;而最高法院也明知其為「工業用碳酸鎂」,應尋找補助措施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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